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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老贼不悔改再行窃被小学生“送”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4-05-09 08:50:21
本网讯(苏国仲 李国富)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五进宫”的惯犯竟栽在小学生之手。5月8日,“倒霉”的被告人黄传强被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曾因4次犯罪不思悔改的被告人黄传强于2014年3月14日10时许,其窜至建阳市外国语学校门口,将被害人黄某某停放在此处未上锁的绿驹牌电动车在未启动的情况下以双脚蹬地骑行的方式盗走,并藏匿于建阳市黄花山路香樟公馆附近。正巧盗窃的全过程被放学途径此处的两名小学生看个仔细,遂立即报告外国语学校保安后报警。 建阳市公安局民警接警后随即赶到现场将被告人黄传强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01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传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价值人民币2010元的财物,且其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黄传强有多次犯罪前科,在侦查阶段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且赃物被当场查获并已发还被害人等情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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