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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盗贼三夜“光顾”三户盗财物各自领刑
发布时间:2014-06-18 13:23:01
本网讯(曹友喜 葛子胜) 2014年6月13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志飞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李红福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18日晚,被告人李志飞、李红福翻墙进入蒙城县双涧镇杨圩村代塘一队村民李某某家中,盗走手电钻一个、圆电锯一个、钢筋钳一个、电瓶七块,经鉴定,价值1245元;同年12月19日晚,两被告人翻墙进入蒙城县双涧镇杨圩村代塘三队村民徐某某家中,盗走松下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价值800元;同年12月20日晚,两被告人到蒙城县双涧镇杨圩村小李庄村民董某某家,剪断门锁,盗走江淮牌机动四轮车一辆,经鉴定,价值2800元。两被告人盗窃他人财物价值共计4845元,赃物全部被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志飞、李红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志飞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两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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