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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法院采取四举措提升青年法官庭审技能
作者:周晓霞 发布时间:2014-07-28 09:43:26
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的青年法官人数大幅增加。全院36名法官中,75后有8位,占22 %,80后有9位,占25 %。这些青年法官大多是“前脚出校门,后脚进院门”,理论水平较高,但实战经验不足。石峰法院不断完善培养策略,采取四项举措,全面提升青年法官庭审技能。 该院设立了“示范庭”。由院长、庭长具有代表性、诉辩对抗性较强、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送“经”上门,进行示范性开庭,既拓展青年法官的审判业务视野,助其积累庭审经验,又强化了对青年法官庭审规范化的引导。 在“示范庭”后,该院开展“庭后讲”,由承办法官对庭审过程进行讲评,传授自己的审理思路、审理策略、庭审驾驭、主要争议焦点的判断、查证的重点、注意事项和实体处理的把握等,并解答青年法官的相关问题。 该院组织“观摩庭”。每个青年法官单独审理一个相对复杂的案件,审判委员会委员按照庭审质量现场打分、其他青年法官到场观摩学习,培养青年法官的审理思路、庭审指挥、语言表达、焦点归纳、当庭认证以及临场应变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在“观摩庭”后,该院进行“庭总结”。由参加观摩的青年法官对庭审情况发表自己的感想。审委会委员、承办人对青年法官的发言进行总结,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要求,使观摩活动有学习、有收获、有启发、有提高。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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