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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缓解青年法官人才外流现象?
作者:宋建兵 发布时间:2013-06-20 11:12:59
在大力加强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下,各级党政机关加大了对人才的招募力度,基层法院随之出现了党政机关遴选报考热。这一现象引发了笔者的深思:实践中法官职业是否有足够的优势留住或吸引社会高素质人才?
在与报考人员的沟通了解中,他们均不同程度提到了心理冲突较大等问题,归纳起来大致表现为“四个失衡”:一是工作强度与所得待遇间的失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转型的深入,社会矛盾显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尖锐化、群体化的趋势,基层法官年均办案数量不断飙升,且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案多人少矛盾凸出。一线法官“白加黑”、“五加二”加班加点工作成为常态。而阳光工资实施后,法官的收入按行政级别来计算,基层法院法官的行政级别处在整个级别体系的最底层,有些一线法官干了二三十年,到退休时还是个科员。政治上,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发展空间过于狭窄,以拥有干警人数一百五十人的基层法院为例,中层副职以上的职位仅二十个左右。法官职业待遇较低,是部分法官参加党政机关遴选考试的直接原因。二是社会认同与职业尊荣间的失衡。随着互联网、微博等意见表达载体的扩展,司法裁判面临着公众认同的困境,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大量存在,这与青年法官理想中的职业尊荣感具有明显落差。法官的辛勤劳动得不到社会认可,容易产生挫败感,同时还可能遭遇当事人的恶语相向甚至是人身攻击,导致一些青年法官产生焦虑情绪和惶恐情绪,尤其一些青年女法官,缺乏直面矛盾的勇气,进而产生退缩心理,不敢判案、不愿办案。三是现实压力与心理宣泄间的失衡。法官不仅要面对来自当事人双方、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压力,还要面对来自法院内部的审判绩效考核、末位淘汰、责任追究、竞争上岗等压力,同时要面对来自地方党委政府的非审判性事务的压力。尽管法院系统在缓解法官心理压力上不断探索各种举措,但并未真正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的常态化体系,也没有形成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官心理干预办法,法官承载的巨大压力难以得到宣泄,职业危机感过重。四是成长模式与司法需求间的失衡。目前青年法官普遍来源于现行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学生,他们缺少司法实践的锤炼,缺乏社会经验的历练,有些外地籍青年干警对当地的民情风俗状况知之甚少。进入法院后,又缺乏过去传帮带的浓厚氛围,经过一年的工作经历后便可参加预备法官培训,进而取得审判资格。这种模式下成长的青年法官,群众工作能力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往往相对较弱,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具有较大冲突,一定程度也加大了青年法官在工作中的紧张感和不安感。 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缓解青年法官人才外流现象,已成为依法治国背景下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可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氛围暖人。加强对青年干警的人文关怀,关注青年法官的思想状况,重视技能培养和心理辅导相结合,及时疏导消解法官的紧张情绪。注重丰富干警的业外生活,努力营造法院大家庭的温暖氛围,培植青年法官强烈的归属感。二是事业聚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用先进的理念引领干警,激发广大干警对司法事业的热爱,使广大干警坚定从事法官职业的信念,看到司法事业的美好前景。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法官职业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用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凝聚人心。三是待遇留人。加快法官单独序列职级机制的改革。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在政治待遇和经费保障方面的支持,稳步提高干警福利待遇。四是机制保人。建立健全法官职业培养机制,拓宽青年法官成长锻炼的平台,发扬传帮带的优良传统,为青年法官快速成长提供空间。 青年法官是审判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去留选择关乎法制社会发展的进程,千万别让职务、职级等一根根小绳索,绊住了法院科学发展的大步伐!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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