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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法院青年法官的培养
作者:蒋艳玲 发布时间:2013-07-29 10:51:44
法院系统的青年法官是法院的未来,也是人民法院实现世纪主题的希望所在。培养一支学识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优的青年干警队伍是一项战略性任务,其对确保法官队伍素质、提升司法裁判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如何应对队伍结构年轻化与审判工作形势严峻的新趋势,把青年法官培养好、引导好和使用好,使他们更好地担负起工作重任,已经成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青年法官培养中存在的不足 1、理念信念不够坚定 青年法官们处在信息技术大发展时期,接受的观念更加多元,接受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视野更加开阔,思想也日益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同时,我国法学教育的内容更多是以西方法学理论为主,因此,部分青年法官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不够透彻,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金钱观有着歪曲的认识,难以抵住诱惑。 2、缺乏办案经验 经验是司法的生命,青年法官最缺乏的恰恰是实践的锻炼。现在的培训基本上还是停留在理念阶段,没有对实践内容进行升华和总结。青年法官办案经验的形成在中国尚未形成制度,有些法院根本就不重视青年法官办案经验的培养,让青年法官将时间更多的花费在对提高办案水平无关的事情上,大部分青年法官是摸着石头过河,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1]。 3、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异 从法学院校毕业的青年干警对社会怀着美好的憧憬,对法院工作存在较高的理想期待值,进入基层法院后面对法律素养较低的当事人,特别是参与信访、调解工作后,对理想与现实间的差异存在不适应,并非如想象的一样美好和公正,部分青年法官心理上产生失落感[2],甚至对自身能否长期坚持在法院工作产生动摇。 4、缺乏对青年法官的奖惩机制 高院和中院充实人才主要是通过公开招考合格的法律院校的毕业生和其他人员,而在基层打拼多年、经验丰富的法官不能充实到上级法院去,挫伤了基层法院青年法官的工作热情[3]。基层法院工作压力大,收入少,晋升空间不大,这对基层青年法官来说难以接受。久而久之,基层法院青年法官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很可能会滋生腐败和犯罪。 5、缺乏群众工作能力 青年法官是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社会,普遍存在着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群众工作经验缺乏的短板。 二、加强青年法官培养的建议 1、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 青年法官自身理应具备正确崇高的思想境界,用以指导自己日常的司法行为。青年法官应以党的先进思想不断武装自己,净化心灵,启迪心智,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我,不断寻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克服自身存在的弊端,端正思想的方向。为让青年法官记住庄严承诺,坚守法治信仰,珍惜职业荣誉,守牢廉政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院应从人文关怀入手,提升青年法官职业认同感和职业尊荣感。 2、大力推行“导师制” 大力推行“导师制”为青年法官选配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导师,以老带新,手把手地传帮带。导师制实行“一层带一层,互帮互学”的形式。由老法官带任助理审判员未满三年的新任法官,由新任法官带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任助理审判员的预备法官,通过指导庭审活动、检查办案质量、指导修改裁判文书、解答疑难问题等方式,一对一地传授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制作裁判文书等方面的审判经验和技巧。 3、建立奖惩机制 通过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要求青年法官的行为,把青年法官引导到一条扎实工作、清白做人的道路上,增强职业荣誉感。在上级法院充实人才队伍时,可以在基层法院优秀的青年法官中选任,使更多的基层法院青年法官能够有机会进入上法院任职,既可以鼓励基层法院的青年法官认真负责,也可以为上级法院输送优秀的青年法官,从而提高青年法官的工作热情。 4、增强群众工作能力 法院应将基层法庭、立案、信访接待等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部门作为青年法官锻炼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基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形式,不仅可以实践好的群众工作方法,积累好的群众工作经验,而且也能从中探索出更多有益的新方法。对于青年法官,只有经历更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处理,在纠纷涡流中磨砺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才能使其茁壮成长。 5、推行轮岗锻炼制度,加强岗位匹配实际效果 针对青年法官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轮岗方案。通过轮岗锻炼,对拓宽青年法官的工作视野,培养其全面的工作能力有较大帮助。 注释: [1]《试论青年法官的培养》,载于百度文库 [2]赵琳《关于海港法院青年干警培养情况的调研与思考》,载于秦皇岛海港区法院网 [3]《试论青年法官的培养》,载于百度文库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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