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关明)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进一步转变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审判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司法公正。云南施甸法院按照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庭审技能竞赛活动的要求,于2013年8月至11月在该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开展法官庭审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开展庭审技能竞赛活动,法官的庭审礼仪水平进一步提升,庭审程序进一步规范,庭审驾驭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庭审整体效果显著。
通过开展庭审技能竞赛活动,法官的庭审礼仪、庭审程序规范、庭审驾驭能力、适用法律、庭审整体效果等五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法官遵守庭审礼仪明显进步。法官着装规范整洁,统一穿法袍,参加庭审陪审员和书记员着装整齐,法官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没有发生不恰当的训诫和审判活动忌语;二是法官遵守庭审程序规范明显进步。合议庭的审判长或主审法官能够及时、准确归纳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整个庭审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正确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有效地组织和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进行辩论,法官认定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分析透彻,当事人的责任明确,说理充分;三是庭审驾驭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审判长或主审法官能够规范地主持庭审活动,各庭审阶段层次分明,逻辑严谨,灵活机智,环环相扣,合理合法地处理庭审中的突发事件;四是法官的适用法律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能够正确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适用法条准确,裁判公正;五是庭审效果明显好转。从参加庭审技能竞赛的5个庭审活动来看,庭审秩序井然、庄严,引导调解得当,没有发生当事人闹庭、争吵情况,能够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