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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店老板多次非法收购樟树被判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7-17 11:39:35
本网讯(彭颖如) 身为工艺店老板的陈老汉,自认为收购樟树进行根雕创作,既给自己的老年生活增添乐趣,又可以获得收益,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然而令陈老汉没有想到的是,他将面临刑法的严惩。7月16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被告人陈善清犯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被告人陈善清为加工获利,多次向李成乐、林秋生、吴成乐等人(均另案处理)非法收购樟树原木,后其中23根被安福县森林公安局扣押。经鉴定,被告人陈善清收购的樟树立木蓄积为1.884立方米。 主审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告人表示自己是不懂法造成的后果,其作为一个手艺人,不懂要办许可证,所以犯了法,希望法庭考虑其已六十好几了,对其宽大处理,他以后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不给社会添麻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善清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收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樟树,立木蓄积为1.884立方米,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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