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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在网上销售被盗出生证明获刑1年半
发布时间:2014-07-16 16:08:22
本网讯(丁梅 李辉江) 网络购物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2014年7月15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李慎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退赔违法所得二万元,并对扣押的赃物与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2013年1月至9月,被告人李慎华通过QQ与朱某某(另案处理)联系,购买朱某某伙同他人从蒙城县妇幼保健站盗窃的出生医学证明共计180份。为方便网上出售获利,李慎华又通过网络购买假印章多枚。案发后,蒙城县公安局干警在被告人李慎华处查获出生医学证明86份、出生医学证明外壳31本、印章4枚、黑色台式电脑主机1台。李慎华将其购买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网上销售并从中非法获利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慎华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李慎华在实施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时,采取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手段,属牵连犯罪,因此,对其以买卖国家证件定罪处罚。李慎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能够当庭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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