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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到“白眼狼” 男子敲诈男网友获刑1年
发布时间:2014-06-19 15:29:44
本网讯(杨勇军 何巧俐) 因为双方都爱好上网打游戏,四川省荣县男子吴智勇与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省遵义县男子兰新海相识,并邀其到荣县玩耍,却不料被自己当作好友的兰新海竟向敲诈自己20000元。近日,四川省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兰新海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受害人吴智勇系荣县旭阳镇人,平时爱好上网打游戏。在2013年初的一次上网过程中,吴智勇与贵州省遵义县枫香镇男子兰新海相识。因双方年龄相仿,且都爱好上网打游戏,不久,二人成了网上无话不谈的好友。2013年11月,吴智勇邀约兰新海到荣县玩耍。11月中旬,兰新海来到荣县并寄住到吴智勇家中。在与吴智勇交往期间,兰新海认为吴不耿直,产生敲诈恶念。 2014年1月21日,已回到贵州的兰新海以吴智勇与他人赌博打假牌为由,用手机发短信要挟,要吴智勇给100000元,否则会让其死得很惨。吴智勇被迫向兰新海指定银行账户转款20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兰新海亲属为其退清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新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又退清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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