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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发酒疯无故砸店打人被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4-07-16 09:37:14
本网讯(晏耀如 吕清莹) 江来与刘珍系街坊邻居,两人从无过节,但江来酒醉之后发起酒疯,不仅砸坏了刘珍的美发店,还将刘珍打成轻伤。7月15日,湖南省石门县法院判处被告人江来有期徒刑1年。 江来与刘珍均系石门县三圣乡人,江来以前也曾有过酒后滋事的不良记录。2013年3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江来酒醉之后发起酒疯,无故跑到刘珍开设的美容美发店,将店中的椅子、电吹风、电剪等物掀落在地。在隔壁商铺闲坐的刘珍听到自己店内的动静,返回店中对江来予以制止,不料发起酒疯的江来却对刘珍拳打脚踢,致使刘珍的背部等全身多处受伤。事后经法医鉴定,刘珍因被打伤致T12椎体压缩性骨折,L4棘突骨折,已构成轻伤。 案发次日,酒醒之后的江来后悔不迭,主动来到医院看望刘珍,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刘珍2000元医药费,随后其朋友伍某代替江来与被害人刘珍达成调解协议,由江来赔偿刘珍人民币3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来与被害人刘珍系街坊邻居,本没有矛盾,被告人酒后闯入被害人店铺摔东西时被害人劝止,被告人借酒撒疯抖威风,临时起意动手打人,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既侵害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权还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据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江来有期徒刑1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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