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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不顺手头拮据 男子持仿真枪抢劫领刑
发布时间:2014-07-09 13:18:25
本网讯(王海波) 2014年7月3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施冬林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外地男子来南昌找工作屡次碰壁,手头一时拮据竟起歹念。2014年4月3日22时许,被告人施冬林携带一把仿真枪和水果刀窜至南昌县昌南新城八月湖路,见被害人何平独自行走,遂持仿真枪威胁何平交出身上的钱财。何平称身上没带钱,要带被告人施冬林去宿舍拿钱。被告人施冬林遂挟持何平行至昌南新城东方院工地保安亭时,被该工地保安抓获。经鉴定,被告人施冬林所持类枪支不是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施冬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已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依法减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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