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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家庭琐事用剪刀刺伤大姨子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7-07 11:48:42
本网讯(吴刚) 亲戚之间相处本应该团结和睦,可是婺源一男子因琐事与妻子姐姐发生争吵,竟用剪刀刺伤姐姐。近日,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詹宝力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2月18日,被告人詹宝力在婺源县赋春镇超市门口看到妻子吴月娥,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就与其妻子厮打起来,此时妻子的姐姐吴美清刚好走过来,于是就劝架,被告人詹宝力看到吴美清,想到平时吴美清作为大姨子不帮助自己,反而在妻子面前说坏话,于是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剪刀刺向吴美清,并用拳头殴打吴美清,致吴美清受伤。经鉴定,吴美清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另查明,被告人詹宝力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刺伤他人的事实。被告人詹宝力取得了被害人吴美清的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詹宝力因家庭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詹宝力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此案因家庭纠纷引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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