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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欠款为赌债无证据 法院调解分期还
发布时间:2014-06-24 14:28:35


    本网讯(白菊)  为了逃避还款义务,债务人谎称巨额债务为赌债,因举证不能被主审法官识破其伎俩,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的一致协议。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3年10月16日,王德贵出具借条向李全友借款24万元用于经营正常使用,该借条载明借款中的十万元定于2013年11月16日之前归还,剩余十四万元定于2013年12月30日前归还。若逾期不还,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概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同日,王德贵出具收条给李全友。期限届满,王德贵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2014年4月11日,李全友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被告王德贵赔偿其欠款人民币24万元。

    庭审中,被告王德贵辩称其向原告李全友借款24万属于赌债,但对其主张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经依法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王德贵在2016年10月31日前分三期偿还李全友欠款人民币24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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