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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妻无法忍受中国丈夫诉离 法院调解离婚
发布时间:2014-06-23 16:07:34
本网讯(汪红霞 俞娇美) 越南妻子不堪忍受与中国丈夫一起的生活,欲与中国丈夫协议离婚,不料丈夫失言,无奈将丈夫诉之法庭。日前,该案在江西省婺源县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该对跨国婚姻解除了婚姻关系。 2012年12月,婺源县镇头镇的董平经人介绍与越南女DANG THI THO(中文名邓氏诗)见面谈婚,一星期之后,双方确定了婚约关系,随后邓氏诗跟随董平来到中国,并于2013年2月25日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邓氏诗随董平在镇头镇生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因年龄差异较大,性格难以融合,且邓氏诗与董平及其家人有语言障碍,加之双方所在国之间存在地域、气候等的差异,生活习惯、风俗习惯也不尽相同,导致双方经常争吵。董平怕邓氏诗逃走,甚至将其锁至房间。 邓氏诗不堪忍受,无奈以回家探亲的理由回越南生活。邓氏诗与董平曾商量协议离婚,董平却设局抢走越南女的行李、钱包及各种证件,陷邓氏诗于困境。董平食言,邓氏诗无奈一纸诉状将董平诉至法庭。 本案受理后,被告董平辩称,他与原告夫妻感情良好,且其为娶原告花费了不少,坚决不愿与原告离婚。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和劝说,原告补偿被告2.5万元,被告终于同意与原告离婚。至此,一桩跨国婚姻案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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