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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90后”少年组团盗窃手机双双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6-11 10:51:34


    本网讯(毛伟 杨保国)  两个“90后”的少年因为缺乏管束,在台球室合伙盗窃手机,最终身陷囹圄。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盗窃罪各判处被告人樊某、徐潮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10月28日晚上23时许,被告人樊某、徐潮等人在铅山县河口镇永恒台球室打球,期间,被告人徐潮发现球桌旁茶几上有部手机,遂示意被告人樊某盗窃该手机,樊某便脱下外套盖住手机后将手机盗走。经铅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2,09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樊某、徐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樊某属未成年人犯罪,秉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被告人樊某予以从宽处理。同时被告人徐潮庭审中认罪悔罪,决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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