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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安葬占责任田引5家纷争 法官调解化积怨
发布时间:2014-06-11 14:21:20
本网讯(卜永利 刘敬松)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 一段家族纠纷,兄弟如冤家。近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法官以“情、理、法”巧断家务事,合并调解了因老人安葬占有墓地引发的五起案件,化解纠纷,消除积怨,留住了亲情。 平邑县临涧镇今年47岁的胡元铁与45岁的胡元江系亲叔兄弟。2014年3月27日,胡元铁的父亲去世,按照农村习俗埋在本族家墓地,占用了胡元江的责任田。两家因长期积累矛盾,胡元铁在其父入土时又疏于告知堂弟胡元江,没有尽到一定的礼数。其父入土后堂弟胡元江要求堂弟哥将其父亲坟墓从其责任田里迁走。堂哥同堂弟协商未成,双方发生争执,后双方及各自家人都参与争执,继而发展成群殴致多人受伤。老人入土引发了两家矛盾大爆发。 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迁走建在原告责任田内的并被告赔偿损失。原、被告又因互殴起诉四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五起案件顿时全部涌进法院。 案件受理后,由平邑县人民法院丰阳法庭审理。主审法官华志诚首先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说,了解到这是一起原被告之间亲属关系很近的因老人安葬引起的纠纷,原被告之间关系很近,是同一个奶奶爷爷的叔辈兄弟。被告要求原告迁坟也仅仅是双方存有积怨,被告家人在埋坟时按照农村习俗认为是本家族墓地又是老人入土,由于没有尽到一定的礼数,导致双方积怨引发纷争。法官华志诚从各自说辞中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案件如果简单判决结案只会使两家积怨更深,矛盾升级,而且难以执行,容易形成“法律白条”,诱发涉诉上访。迁坟在农村是一件很麻烦的大事,该案法院处理起来也有很大的难度,既要考虑法律规定又要考虑传统习俗,用调解方式处理这类纠纷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华志诚苦口婆心地劝解双方:“老人去世了,兄弟们更要和和气气的。血浓于水,亲情千金难买。兄弟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能因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几千块钱闹矛盾,让街坊邻居说三道四,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法官情真意切,从原被告的亲情关系入手,从老人入土为安的农村习俗角度考虑,做双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批评工作。最终促成原、被告以亲情为重,以家人团结为重,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五起案件均调解结案。通过案件审理也消除了双方当事人存在多年的积怨,存留住了亲情,达到了双方满意。兄弟俩表示,法院调解结案能彻底解决矛盾,还不伤和气,这种解决矛盾的方式好。 法官说案:因墓地引发的处理起来纠纷颇有难度,本案中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传统习俗,妥当利用双方当事人是很近的亲属关系这一事实,通过亲情这根纽带来做调解工作,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也实现了当事人怨气消散,亲情存留。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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