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霸气男”送女子回家因争执打伤其老公获刑
发布时间:2014-06-09 10:55:57


    本网讯(曹友喜 张燕园)  霸气是一种舍我其谁的王者风范,是一种胸有成竹的潇洒气度,是一种蔑视丑恶的坦荡胸怀,但王云龙的“霸气”让自己进了监狱。2014年6月6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云龙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4日晚,被告人王云龙送郏某某到蒙城县城关镇庄子小区的家中并在屋里说话。后被郏某某的丈夫林某某发现,林某某与被告人王云龙发生争执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云龙将林某某打伤。经鉴定,林某某的伤情系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云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云龙称自己的行为系正当防卫的辩解,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且与本案查明的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信。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