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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离家出走 女婿找娘家要人打伤岳父获刑
发布时间:2014-06-03 15:14:22


    本网讯(唐海奎)  小两口吵架后,媳妇离家出走。老公李三春苦寻无果,到岳父家要人。双方话不投机,岳父打了李三春一耳光。李三春盛怒之下,一拳打断岳父鼻梁。5月29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三春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李三春是营山县灵鹫镇的农民,今年24岁。2014年2月15日20时许,李三春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刘某发生纠纷,导致刘某离家出走。后李三春到岳父家询问妻子的下落,双方言语不和,很快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三春被岳父打了一耳光。李三春大怒之下,一拳打向岳父鼻部,致其鼻骨粉碎性骨折。事发后,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李三春与岳父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岳父的医药费,并取得了谅解,其岳父请求不再追究李三春的法律责任。

    2014年5月4日,检察机关向营山法院提起公诉。营山法院于2014年5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被告人李三春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三春因家庭纠纷,导致其妻离家出走,在向被害人询问其妻下落时,未冷静处置,致使被害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李三春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于日前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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