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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环保庭长做客广播电台为环境日宣传
作者:胡娜 发布时间:2014-06-05 09:17:36
今年4月24日新的《环保法》修改通过。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海南高院环保庭曲永生庭长作客FM88.6海南新闻广播,就海南法院在环境保护审判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听众现场交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8点整,节目正式开始,曲永生庭长首先向听众介绍了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下,海南在三级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审判职能,能动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综合治理的相关情况。2011年,全国高院首个环境保护审判庭在海南高院成立,其后,海南部分中级和基层法院也纷纷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实现了环境审判专门化。为实现环境保护执法手段的多元化,海南高院出台《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试点的实施意见》,实行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私益诉讼区别对待,环境公益诉讼集中管辖。还与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海南省省级环境公益诉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破解了环境公益诉讼启动难题。 接着,曲永生庭长还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环保法》在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重行政监管部门责任、拓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社会组织范围等几个重要领域内的重大突破。 随着节目的持续升温,电话热线和网络咨询不断。曲永生庭长耐心细致的解答了每一个听众的问题。如文昌的吴先生听了节目预告,已经提前一天打来电话咨询,其所在镇镇政府张贴了要求肥料厂在5月30日搬迁的公告,期限已至,肥料厂仍未搬迁,为什么政府还不采取强制措施?曲永生庭长认真听取吴先生的情况反映,并回答了其提出的如何维权等问题。听了曲永生庭长的解答,吴先生连声道谢,满意的挂了电话。 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曲永生庭长为多名听众和网友解答了环境保护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曲永生庭长表示,海南法院将继续创新环境审判工作方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依法审理大气污染、水污染、环境噪声污染、海洋环境污染等案件,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为海南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端午节前,曲永生庭长已带领环保庭法官前往琼中、昌江等地,开展新《环保法》普法宣传。6.5世界环境日当天,曲永生庭长还将赴文昌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普及活动。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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