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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就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司法建议
作者:胡娜 发布时间:2013-09-10 10:38:30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完成了对海南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专题调研,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司法建议。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对此高度重视。 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海南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2011年起至今年7月,海南各级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生态资源犯罪案160件。这160宗案件包括盗伐和滥伐林木犯罪,非法采伐、收购、运输、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非法收购、出售、运输、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等4类。其中,盗伐和滥伐林木犯罪共125件,约占总量的78%。 毛超峰高度重视省高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批示要求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林业、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参阅调研报告,切实抓好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 据悉,今后,海南将建立法院、环保、国土、公安、交通、林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案件高发区和保护物种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监控,积极探索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的涉环保案件“三合一”审判管辖机制,切断不法分子的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遏制破坏环境资源问题的发生。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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