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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钤山更翠绿
——江西分宜法院司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侧记 作者:袁铁亚 易明华 发布时间:2013-09-11 15:54:41
钤山大地,山绿、水清、生态文明之花绽放。 在书写“美丽钤山”长卷中,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大力拓展生态司法保护空间,从理念、方式和机制等方面加强探索,运用好司法利器筑牢法治屏障。 生态保护的“稳压器” “50余亩的被毁林地都种上了杉树、松树,今后,我要好好养护它们成长成林。”钤山镇铜铃山村,张许二满怀愧疚地对法官说。 去年9月,张许二因野外用火,不慎引发一场森林大火,被毁林达50余亩。为了恢复遭破坏的生态环境,法官没有一判了事,而是进村入户开展庭前调查,在此基础上,主持张许二与林权所有人达成复植补种协议。林木所有权人主动放弃对张许二的请求赔偿权,而张许二愿意在烧毁的50余亩林地上复绿补种,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生态才是目的。为了让荒山重新披绿,复植补种的做法应运而生。分宜法院通过不断完善和推行生态补偿工作机制,走出了富有特色的工作路子。2011年以来,全县适用生态补偿案件14件27人,签订复绿补种协议书11份,修复受损森林面积1800余亩。 生态经济的“服务器” 10多年前,分宜开启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一系列政策带来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涉林纠纷骤增。在这场“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改革大潮中,司法作为生态经济“服务器”作用凸显。 7年前,由于缺乏经验,凤阳乡东山村村委会将自留山与责任山混为一体,“捆绑”承包给私人。随着经济效益见好,收益分配矛盾加剧,村民意见很大,纷纷采取封山、拦路甚至上访方式表达不满,矛盾一触即发。 2012年3月,分宜县法院将杨桥镇卷山村确定为重点纠纷化解试点村,将关口前移,探索建立“一联、二调、三巡回”的工作模式,进村入户引导村民化讼。一个月后,7起纠纷全部调解结案,自留山主、承包人、村委会三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在服务“绿色经济,生态家园”建设中,分宜法院依法妥善调处好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关系。依托“生态服务点”、“法官驻乡工作室”、“巡回法律服务点”,不断加强巡回审判、巡回服务、巡回宣传,妥善解决了林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实现生态经济良性循环,打造“绿色经济转型升级版”。 生态管理的“预警器”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分宜法院还坚持加强调研、收集信息、分析态势,及时就生态资源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规范执法、完善预防、加强整治的司法建议,增强相关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当好生态管理的“预警器”。2012年以来,分宜法院通过审判调研,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7条。近年来,分宜森林失火案件多发,分宜法院通过调研数据分析发现,案件存在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失火地点偏僻、交通不便,当事人普遍未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等情况,针对这些情况,分宜法院及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支招”火灾防范。 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专题作出研究部署,制定了森林防火紧要期宣传及火源管理方案。他们在高火险的清明节以及每年的盛夏及冬季时节做好预案,通过在主要路口设置警示宣传牌,安排检查人员值守,加强对偏僻、交通不便山垄的巡查等方式,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2012年以来分宜法院受理森林失火刑事案件4件,同比下降51.54%。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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