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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开展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3-09-05 11:17:29
本网讯(丁力辛) 为推进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现象,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向全省法院发出通知,就全省法院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省法院通知指出,河北省大气污染问题严峻,环境问题已成了制约河北发展的头号问题。京津冀是国务院大气治理的重点区域,河北又是大气治理的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已把环境治理作为四大攻坚战之一,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把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作为四大专项行动之一。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全省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强化职责,共同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开展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惩各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省法院要求全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对辖区内已受理的各类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逐案清理登记,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逐案摸排情况,确保对本辖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各级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过程中,要注意依靠党委,积极与公安、检察等部门沟通,随时保持信息共享。要按照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律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程序关。 省法院要求各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的开展,并做好对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和调度。省法院将根据全省法院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情况,统一调度,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典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和报道,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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