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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传达学习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06-05 14:43:18
2014年6月4日下午,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传达学习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主持学习并讲话。 本网讯(魏万鹏╱文 梁思远╱图) 2014年6月4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传达学习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的相关部署要求,学习中央媒体社评文章,就新疆法院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主持学习并讲话。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闫汾新在对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行讲解、阐释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是一次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党组成员、部门领导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先学一步。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迅速在新疆法院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的热潮。政治部要根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提出具体意见。各部门要不等不靠,安排时间组织学习,全体干警要自觉地学习、主动地学习。 闫汾新指出,要把学习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地学习、系统地学习,深刻理解会议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准确把握会议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用以武装头脑,指导法院各项工作。一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用座谈会精神指导高院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指导各分中院和基层法院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二是与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三是与法院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出中央对新疆的关怀,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落实到每一干警的一言一行中,落实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心坎上去。 闫汾新强调,关于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将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届时,自治区高院将根据要求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活动。在审判执行工作日益繁重、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全体干警要更加注重学习、抓好学习。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一系列讲话精神,归根结底是要落实到服务群众上来,体现到为民司法这一基本的理念和要求上来。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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