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胡剑武) 被告人吕显辉在醉酒后携带两支装满火药铅弹的土铳找人要债,但因为酒醉找错地方,用枪托将客厅和厨房的玻璃砸碎,被随后赶来的保卫人员制服并扭送至公安机关。酒醒后吕显辉在庭审现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2014年6月4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吕显辉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吕显辉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30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吕显辉醉酒后从其位于永平铜矿一矿区的租住屋内拿了两把土铳欲找人归还欠款,因找错地方来到一矿区31栋1单元1号曾敏芝家,用枪托将客厅和厨房玻璃砸碎,后被赶到现场的永平铜矿保卫部工作人员控制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上饶是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支土铳均具备杀伤力均系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显辉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吕显辉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鉴于被告人吕显辉一贯表现良好,认罪、悔罪,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积极进行赔偿,取得了谅解,法院依法决定对被告人吕显辉从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