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谈如何发挥林区法院服务林区社会发展的作用
作者:谢海龙 发布时间:2014-05-30 16:42:23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司法的社会需求日益增长,而法院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司法机关之一,自然承担着化纷止争、解决人民难题、满足人民诉求的重任。为提高司法质效,尽最大可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要求各级法院通过建立多种纠纷解决机制和拓展矛盾化解渠道来实现司法的政治功能和社会职能,以践行司法为民主张。结合自身实际,作为林区基层法院,更应进一步深入推进能动司法,为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一、要准确把握司法需求,及时进行办案指导。 法院要加大“司法服务大走访大调研”的力度,走访调研林业经济转型期间的新变化,以及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办案指导意见,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延伸民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注重矛盾化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要有所作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为化解矛盾前沿阵地的作用。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狠抓涉诉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二、要紧贴经济转型要求,改进办案方式。 要加强办案的政策考量和利益权衡,把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到办案中,实现法律规定与政策精神的有机统一,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统筹协调,对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新型、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涉众、集团诉讼案件,要加强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认真执行报请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最佳的审判效果。加强对林区发生的重大案件的统筹处理,在坚守法律底线前提下,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运用多种手段处理好企业转型引发的诉讼,既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又帮助企业渡过关键期,促进林业经济发展。 三、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 要坚决依法惩处走私放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犯罪,制裁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国有林业企业改革和发展所必需的正常经济秩序。要严厉打击哄抢、盗窃、破坏或者故意毁坏企业生产资料、设备的犯罪,特别是要打击针对国有林业企业的集团盗窃犯罪,保护国有企业资产。要结合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贪污、挪用、诈骗、侵占企业资金的犯罪,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要严厉打击采取报复手段,杀伤企业领导者、职工或其他侵害企业领导、职工人身权的犯罪,为国有林业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在审理这些犯罪案件时,既要抓好大案要案的审理,又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既要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又要保护勇于改革的企业工作人员,支持他们依法经营;既要坚持刑事制裁,又要做好赃款赃物的追缴返还工作,减少国有林业企业的财产损失。 四、依法调节经济、民生、行政之间的关系。 要依法审理好森工企业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出现的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要依法审理好涉及企业股权、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案件,保障和促进企业增强直接投资、融资力度,维护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注重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制度的改革,同时支持企业加强和改善管理。要依法审理好涉及企业的行政案件,坚决制止各种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其他有损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支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涉及森工大中型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争议数额大、对生产发展影响大的案件,要快立快审,及时审结。在审理案件中发现企业有不规范、不合法的经营活动,要积极提出司法建议。 五、不断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实效。 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在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主动回应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积极作为,有效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活动。然而,要想将能动司法进一步推进,就要求必须由高素质的职业法官去执行。这就要求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接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拥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高超的司法技巧等等。所以全体司法干警一定要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道德素养。这样才能保证能动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得到贯彻实施。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也更有有利于矛盾的解决,确保司法实效。 六、深入推进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强化思想认同,在法院系统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里外夹攻和基本道德规范,把规范变成行动,用理念指导办案;强化教育效果,把核心价值观与党的建设、文华建设、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教育取得实效。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着力打造设施文化、网络文化、刊物文化、活动文化,思想文化、道德文化,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固化“法官讲坛”、“法官讲座”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搭建交流学习平台,认真学习森工会议精神,利用法院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法律宣传,受理群众咨询,并使之成为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窗口。 林区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林区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所产生的体制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林区生态环境保护等诸多深层次矛盾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课题、新的挑战,人民法院务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以深入贯彻林区重点工作为重心,为实现林业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迎春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