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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状告儿子和儿媳私吞共有财产获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4-05-26 10:57:31
本网讯(何书全) 儿子瞒着老爹老妈,和媳妇悄悄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协议无效。 2013年7月,吴春平得知所在村将被整体拆迁,于是高高兴兴地跑回家对老婆说道:“我们村马上要拆迁了,好日子就要来了。”吴春平老婆听说后,蹦起来老高,高兴得合不拢嘴。吴春平老婆说道:“都怪你没出息,当时要是有钱,就不用靠你老爹老妈,现在倒好,拆迁补偿还得分他们一半。”吴春平听说后一言不发,当初手头拮据,不是老爹老妈这房子是建不起来的。可是父母哪有不疼儿的,他们虽出钱出力,却没有赖着没走,而是继续住在破旧老房子里。 那一夜,夫妻俩一宿没睡。最后,两人商议,瞒着两位老人偷偷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后如愿拿到了全部补偿款和还房,吴春平的父母自始至终被蒙在鼓里。 2013年7月31日,征地拆迁人员名单公布,吴春平的父母发现名单中没有自己的名字,于是找到吴春平夫妻两人质问。吴春平告诉他们房子是他们夫妻两人自个修的,不管他爸爸妈妈的事,最后,和父母闹得不欢而散。后来,吴春平的父母多次找到吴春平夫妻二人商议分房事宜,但都未达成一致意见。 2014年2月20日,吴春平的父亲吴森林、母亲刘清贤将吴春平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诉称该房屋是二人和吴春平夫妻共同修建,系四人共有财产。而吴春平夫妻二人在与政府签订住房安置补偿协议时,将吴森林夫妻二人排除在协议之外,严重侵害了二人作为共有权人应该享有的权利,诉请法院判决撤销先前所签的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被拆迁房屋修建时,吴春平夫妻二人均在外务工,此房是吴森林和刘清贤一手修建起来的,从报批手续,到雇人建修无不亲力亲为,且房屋所有权证户主一栏填写为吴森林名字。虽吴春平辩称报批手续是他们夫妻二人委托吴森林办理,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佐证。故法院认定该房屋系吴森林、刘清贤与吴春平夫妻二人共同共有。 在征收土地拆迁房屋时,吴春平夫妻二人在未取得吴森林、刘清贤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侵犯了吴森林、刘清贤的合法权益。据此,法院判决吴春平夫妻二人签订的《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无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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