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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近50万 男子获刑5年罚5万
发布时间:2014-05-07 10:03:15
本网讯(兰靖阳) 行为人恶意透支信用卡,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日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透支近50万元的案件。 被告人陈亮于2010年9月16日在工商银行申办了一张白金牡丹卡,同年11月5日开始使用该卡。2011年6月21日持该卡透支,2012年3月9日归还透支款15万元,此后该卡一直处于透支状态,且至归案前陈亮再无还款。2012年4月13日至7月22日间,工行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了6次催收,工行职员也通过短信进行了2次催收,均无果。陈亮于7月更换手机号码后逃匿。2013年10月19日,陈亮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截至2013年12月5日,陈亮使用该卡透支合计495883.18元。2013年12月6日,陈亮向工行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工行对陈亮的行为也予以谅解,随后,陈亮的妻子归还工行信用卡透支款2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及家属积极归还透支款,并取得工行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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