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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腾房 房主起诉打响“保卫战”
发布时间:2014-05-05 15:58:55
本网讯(毛伟 詹六一) 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可承租人迟迟不肯腾房,无奈之下,房主打响“房屋保卫战”。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达成了被告限期腾房,并支付店面占用费的调解协议。 2010年年底,何林向铅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租其所有一间店面,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信用社要求何林腾退店面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腾退店面,并支付店面占用费。 法院审理认为,租赁合同期满后,原告明确表示不再续租,被告应腾出房屋交还出租人。租赁到期后,被告仍继续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应继续支付占有使用费。经法院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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