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0后”小伙一个月内贩毒三次领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5-04 11:56:01
本网讯(张田美) “90后”小伙桂伟俊于2013年国庆期间从外地回到老家玩,没想到这一玩,自己沾上了毒品,为获取更多的钱来买毒品,竟然想到把自己从别处买来的毒品又卖给他人吸食,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贩卖了三次毒品。他的这个国庆节使自己丧失了三年的人身自由,毒品真是害人害己。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初的一天,被告人桂伟俊在贵溪市“茨不弄”菜场将约12克K粉卖给詹某(未成年人),得款600元。 2013年10月21日晚上21时许,被告人桂伟俊在贵溪市“天上人间”KTV一包厢内将约1.1克K粉卖给饶西,得款100元。之后桂伟俊接到詹某要买K粉的电话,双方在电话中约好在贵溪市“天上人间”KTV门口交易。22时许,桂伟俊携带2包K粉坐在停于KTV门口的车内等待詹某来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时2包K粉也被当场缴获。经鉴定,缴获的2包K粉中均检测出氯胺酮成份,重量为15.41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桂伟俊明知K粉是毒品而多次进行贩卖,共计约28.51克,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桂伟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罚金已缴纳,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