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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趁人不备以假耳环换黄金耳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5-04 09:09:03


    本网讯(黄戌娟 谭凤明)  湖南省湘乡市一男子陈军民随身携带假耳环、手镯等伺机寻找对象玩“偷梁换柱”的把戏盗窃他人的财物。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陈军民犯盗窃罪作出判决,单处其罚金三千元。

    据了解,2013年12月25日11点,陈军民携带两对假黄金耳环和四个银手镯,骑摩托车窜至湘潭县河口镇杨某某家,看到杨某某佩戴的黄金耳环与自己的假黄金耳环相似,便以兜售银耳环与其搭讪,又以杨某某佩戴的黄金耳环变形需要矫正为由,取下杨某某佩戴的黄金耳环,用随身携带的一副假黄金耳环调换了杨某某的黄金耳环,逃离现场时被杨某某发现。杨某某挡在陈军民摩托车前并抓住车子前部,阻止他骑车逃跑,陈军民未停车继续逃离,将杨某某拖倒在地,杨某某倒地后不松手,将陈军民的摩托车拖倒。陈军民弃车逃跑,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抓获。

    经鉴定,杨某某的损伤为轻微伤;杨某某的黄金耳环价值为1540元。案发后,陈军民赔偿了杨某某经济损失1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军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军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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