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曹细华) 本可谓是朋友间好意帮忙的情谊行为,貌美女子却没想到正是因为这次帮忙给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唐丽宁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查获的毒品白色晶体11包,净重9.9837克;红色药片9粒,净重0.8529克,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2日,被告人唐丽宁以人民币1800元的价格帮其朋友李云波从本县珠泉镇人廖建林处购买一些冰毒和麻古。同年7月4日11时许,嘉禾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嘉禾县城关镇的皇冠商务宾馆内将正在等待李云波前来收货的唐丽宁抓获,民警当场在唐丽宁身上查获疑似冰毒白色晶体11包,疑似麻古红色药片9粒。经郴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疑似冰毒白色晶体11包,净重9.9837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疑似麻古红色药片9粒,净重0.8529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成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丽宁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含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毒品9.9837克;含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成分的毒品0.8529克,合计10.8366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自愿认罪,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决定依法对被告人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