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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农民多次诈骗共40余万元获刑10年罚5万
发布时间:2014-04-16 16:17:49


    本网讯(唐海奎)  四川省营山县农民廖建华,打着帮人买社保、安排工作、办廉租房等名义,先后10多次诈骗他人钱财共计429000元。2014年4月9日,四川省营山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诈骗所得429000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

    廖建华家住营山县黄渡镇中合村,今年五十岁。2009年4、5月份,廖建华以帮忙给张某办社保为由,骗取其9000元;以帮张某女儿考幼师为由,骗取张某2000元。2012年2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廖建华称其有关系,保证公务员考试能过关,先后骗取侯某、高某、文某共计170000元。2013年7月,廖建华以给刘某的侄子找工作为由,骗取刘某4万元。

    截止2013年8月被抓获之前,廖建华还利用办廉租房、帮忙贷款等名义,诈骗他人多次。2013年8月23日,廖建华在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一茶房内被警方抓获。

    营山法院审理查明:从2009年4、5月份至被警方抓获前,廖建华以帮人办社保、找工作、办廉租房、办贷款等为由,骗取张某等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429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建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于日前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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