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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狂盗24辆摩托车获刑四年半罚一万
发布时间:2014-04-16 13:20:09
本网讯(高喜朝) 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王尚非法盗取他人摩托车达24辆,经审理,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尚有期徒刑四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查,自2010年年底至2012年6月底,王尚伙同他人(已判刑)在湘潭县、衡东县、株洲市及宁乡县等地蹲点偷盗摩托车。偷盗中,王尚多选择在医院、学校、公司门口进行盗窃,因上述地点停放车辆较多,来住人员流量较大,不易引人注意,成为了王尚的常去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罚。在共同犯罪中,王尚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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