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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农民非法行医用药致患者死亡被判重刑
发布时间:2014-04-14 15:38:13
本网讯(徐朝飞) 云南威信一村民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被医疗卫生行政机关查处后仍继续非法从业,后因用药过敏致患者死亡,获刑入狱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该起非法行医案公开宣判。 云南省威信县人杨万章,未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开始从事医疗业务。2013年7月,其到镇雄县果珠乡非法行医。同年8月12日,其被镇雄县卫生局依法查处后,仍继续在此地非法行医。同年8月17日,其在给一患者看病时,未经皮试即注射青霉素,致该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死亡。经鉴定,该患者系青霉素过敏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杨万章违反国家卫生管理制度,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造成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在审理中,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法院以其犯非法行医罪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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