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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重男轻女 妻子生女两诉离婚终分手
发布时间:2014-04-04 08:44:41


    本网讯(肖平娣)  半年前判不准离婚,时间刚过六个月,原告饶小花却再次起诉,坚决要求离婚。近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好合好散。

    2010年1月,饶小花与张辉经人介绍,在双方父母包办下订婚并开始同居,于2010年11月登记结婚,同月生下一女儿。原想女儿出生了,日子应该会越来越好,双方的感情也应更深,谁知因为张辉及其家里人都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而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不能生育二胎,导致张辉及家人觉得饶小花未能生儿子延续香火,因此对饶小花不闻不问。 双方婚前了解不多,又是父母一手操办,双方感情基础不牢,而女儿的出世更成了双方矛盾的导火线,双方的矛盾白热化。

    2011年6月,饶小花便外出打工,一直未与张辉联系,并于2013年3月起诉离婚。2013年6月3日,法院作出判决书,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2013年12月28日,饶小花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承办法官发现经过上次诉讼离婚,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得到好转,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承办多次电话联系被告,耐心做通被告张辉的思想工作,并重点批评教育了张辉重男轻女这种错误的思想观念,劝其放下这段无爱的婚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由原告饶小花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5.4万元。至此,这段不幸婚姻中的男女终于好合好散。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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