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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卖毒品丈夫帮送货收钱双双被抓判入狱
发布时间:2014-04-02 09:57:46


    本网讯(李恩光 黄小果)  毒品危害着国家、社会,侵蚀着家庭、生命。2014年3月31日上午,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妻唱夫随”的贩卖毒品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案件主犯、被告人农金蓉(女)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案件从犯、被告人李甜(男)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李甜、农金蓉是夫妻,均为吸毒人员。2013年春节以后,被告人农金蓉为了筹集毒资,以贩养吸,将购买来的冰毒(甲基苯丙胺)分装成小包后贩卖给蒙某、梁某、罗某、滕某、雷某、辛某等吸毒人员。被告人李甜明知被告人农金蓉贩卖毒品,仍应其要求,代为送货,并收钱。

    2013年5月28日,吸毒人员辛某去被告人农金蓉、李甜的租房购买毒品时被抓获。公安民警在被告人农金蓉、李甜的租房内当场查获尚未卖出的冰毒(甲基苯丙胺)71.57克。

  田东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农金蓉、李甜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多次进行贩卖,数量达71.57克,其社会危害性大,造成的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农金蓉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甜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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