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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为筹毒资多次参与团伙盗车外逃一年获刑
发布时间:2014-04-01 10:26:17
本网讯(邵鑫) 男子为了满足自己吸食毒品,多次参与团伙盗车案件,在取保候审期间外逃一年后被抓获。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孔德荣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孔德荣1987年生,年纪轻轻的却不务正业甚至染上毒瘾,为了满足自己的毒瘾,多次伙同陈飘、阮朝汪、阮荣涛、阮列、马发蒙五人(已判刑)盗窃摩托车。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孔德荣五次参与盗窃,几人都是分工合作,2012年在盗窃一辆摩托车时被车主人当场发现,被告人被群众当场抓获。孔德荣参与盗窃他人摩托车5桩5辆,总价值16700元。 被告人孔德荣在2012年4月26日取保候审期间外逃,2013年11月18日在浙江义乌火车站被抓获,并于同年12月4日押解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孔德荣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参与盗窃摩托车5桩5辆,盗窃金额16700元,属于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孔德荣与陈飘、阮朝汪、阮荣涛、阮列、马发蒙属于共同犯罪,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作用地位相当,不宜划分主从犯。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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