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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车大盗”专撬轿车偷钱财把自己送进监狱
发布时间:2014-03-28 10:38:03
本网讯(兰有斌 梁弄璋) 一男子突发“灵感”,采取撬车门、撬后备箱的方式,专偷小轿车,不想最后把自己撬进了监狱里。3月26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张国强,1988年生,四川省大英县人,半文盲。2013年6月到广东打工,期间在电视上看到一则窃贼用撬棍撬车门盗得巨额财物的新闻后,就突发奇想:何不专干撬车的勾当?这样,既轻松,来钱又块。这样一想,他就不打工了,窜回老家,特制了一根铁制的“三节撬棍”作为作案工具。该撬棍平时能折叠起来藏到身上,作案时再拿出来展开。 2013年8月7日凌晨,张国强骑摩托车窜到四川省梓潼县一旅馆楼下,撬开罗某的奥迪轿车门,盗走里面的月饼30盒。9月5日凌晨,张国强窜到梓潼县翠柏小区,撬开陈某的桑塔纳轿车门,盗走娇子香烟一包。之后窜到该县文昌镇,撬开胡某的宝马轿车门,盗走包内现金160元。看看时间还早,就又窜至该县无量路口,撬车肖某的富康轿车门,盗走车内硬中华香烟3包和现金80元。9月10日凌晨,强国强窜到梓潼县文昌镇,撬开罗某的大众轿车后备箱,盗走冠生园月饼55盒(价值8541元),之后到梓潼东门菜市场销赃,获赃款1500元。9月12日凌晨,张国强在该镇撬开薄某的长安轿车门,盗走中华香烟7包。 9月14日凌晨,张国强窜到该县东操停车场,撬开徐某的奥拓轿车门,盗走车内现金3元。离开时,被联防队员发现。张国强在逃跑时被联防队员擒获。 江油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国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张国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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