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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小区卸货倒车辗伤8岁男孩被诉赔8万多
发布时间:2014-04-01 09:40:41


    本网讯(葛涛)  一位货主在自家柴棚间旁下完货后,未鸣喇叭且未注意行车安全就开始倒车,结果将小区内一名正在玩耍的8岁小男孩辗伤,为此,车主与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小男孩8.2万元。2014年4月1日,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主持,廖辉及其保险公司与小男孩的父母达成了调解协议,除被告廖辉已支付给小男孩的2万元医疗费外,再由廖辉赔偿给小男孩0.1万元、由廖辉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给小男孩6.1万元,该款于签订调解协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013年元月30日下午,8岁的原告陈某在自家住宅小区内玩耍,被告廖辉开货车停在该小区内自家柴棚间前下货。下完货后,被告廖辉未鸣喇叭且未注意行车安全即开动货车开始倒车,由于未注意到倒车方向正在玩耍的陈某,故廖辉货车的车轮将原告陈某辗伤。原告陈某当即昏迷在地,当日即被廖辉及陈某的父母送往医院紧急抢救,经住院治疗78天后方好转出院。出院时原告陈某被医院诊断为:1、骨盆骨折并骶髂关节、耻骨联合脱位,2、双肺挫伤、血胸并肺不张;医嘱嘱咐陈某:1、继续绝对卧床休息至伤后叁月(父母监护下),未经医生许可不得下床,2、伤后叁月、陆月、玖月、壹年返院复查。为此,原告陈某不得不休学了一年。后原告陈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伤残十级,赔付率为10%。

    期间,被告廖辉向原告陈某支付了医疗费2万元。因协商其余赔偿事宜未果,故原告陈某的父母代原告陈某将被告廖辉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诉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要求除2万元医疗费外,被告廖辉及其保险公司还应再共同赔偿陈某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7.3万元。

    该案经承办法官迅速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立案一周内即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的父母对法院的工作效率表示十分满意。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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