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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司机为客源互殴 一人轻伤一人领刑赔15万
发布时间:2014-03-25 14:49:53
本网讯(吕志豪 吴未未) 俩司机为争客源大打出手,一方在争执的过程中将对方推倒在地,致左髌骨骨折,为此,赔偿对方15万元,还被判拘役。2014年3月25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汤军炎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被告人汤军炎与出租车司机王江均在固始县马罡集乡街道从事客运,双方为争抢客源关系紧张。2013年12月8日下午1时许,在马罡集乡街道十字路口,汤军炎与王江因客源再次发生争执、撕扯,汤军炎把王江摔倒在地,致其左髌骨骨折伴分离。经固始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王江左膝关节损伤程度属轻伤。 2013年12月23日,汤军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4年1月23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汤军炎赔偿王江损失15万元,王江对其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被告人汤军炎所在社区矫正机构出具意见,认为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建议适用非监禁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军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故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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