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因感情纠纷自制爆炸装置炸女友住处获刑
发布时间:2014-03-26 10:12:59


    本网讯(周虹 费晖)  奉新一男子因与女友存有感情纠葛,与女友交往不成,遂生怨恨,自制燃爆物品放置在女友住处附近并将其引爆。近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爆炸案,以爆炸罪判处被告邹卫华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被告人邹卫华多次通过发手机短信等方式威胁要炸死赖某的家人。2013年9月28日下午,被告人邹卫华购买了爆竹(圆柱体,经鉴定,内含氯酸盐类火药成分)、胶布、鞭炮等物品。翌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邹卫华将该爆炸装置放置在离赖某租住房外的石头上,尔后引燃该爆炸装置并迅速离开现场。爆炸造成赖某租住房屋的全部玻璃及周边房屋的部分玻璃破碎。

    被告人邹卫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卫华为打击报复他人,私自组装具有杀伤力的爆炸装置并将其引爆,造成周边房屋玻璃大量破损的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被告人邹卫华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因被告人邹卫华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邹卫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邹卫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