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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法院“三个三”强化涉农民生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4-03-26 10:03:53


    本网讯(刘文彪 杨军)  “一年之计在于春”,眼下,正值春耕时节。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想农民之想、急农民之急”,结合该院实际,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抓手,以为农、护农、助农为重点,采取“三个三”措施,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保证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辖区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个“优先”。即对于涉农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保障农民利益,让农民兄弟安心忙春耕。

    三个“专门”。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涉农案件,建立涉农案件专门台账,查根摸底、指定专门执行业务骨干、成立专门“涉农案件执行组”,确保涉农案件最大限度、最短时间执结。

    三个“强化”。强化对涉农执行案件当事人细心疏导,做好思想工作;强化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强化执行联动,利用该院在各乡、镇、村选任的执行联络员和村干部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优势,及时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财产,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已执行到位的执行款。

  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农执行案件26件,执行标的额40多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兄弟的合法权益,有利保证了春耕生产。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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