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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雨雾天气超速致副驾驶员死亡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4-03-19 10:30:46
本网讯(王长平 邱建军) 雨雾天气,且夜间行驶本应小心谨慎,但作为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的钱峰却超速行驶,撞上前方行驶的牵引车,造成副驾驶员当场死亡。3月18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交通事故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钱峰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11月7日凌晨2时,天下小雨,还起了雾,具有10年驾龄的司机钱峰驾驶货车沿206国道行驶,行至江西省广昌县罗家堡路段时,却因超速追尾撞上了前方行驶的牵引车,造成其搭档,即副驾驶员肖军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中,驾驶员钱峰未受伤。 后经交警认定驾驶员钱峰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4年2月18日,广昌县检察院对被告人钱峰交通肇事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死者肖军家属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月14日,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钱峰与死者肖军的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40万元,并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超速驾驶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负事故全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予以认定。但鉴于被告人钱峰案发后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采取了救助措施,且自愿认罪,积极经济损失,取得了死者家属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钱峰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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