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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为收几元停车费砍断司机手指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4-03-24 10:59:22


    本网讯(招子文)  一农村男子为了收取临时停车费,与过往人员发生争吵,并持刀将他人砍致重伤,结果不仅赔钱还要坐牢。3月21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告人朱武营有期徒刑4年。

    现年29岁的朱武营系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大菉镇十万山林场农民。2012年1月23日,朱武营在十万山林场中间垌队通往观音庙方向的一处乡村泥路坡地上,用竹竿作为界限设置临时停车场,收取去观音庙烧香人员的停车费。当天11时许,覃某等人驾驶摩托车去观音庙烧香经过该处时,与朱武营发生口角。覃某下车用脚踩了一下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竹竿。朱武营见状后遂用钩刀追砍覃某,致其右手食指断离,拇指、中指受伤。经鉴定,覃某所受损伤为重伤。

    案发后,朱武营于2013年7月被刑事拘留,其家属于2014年初代其赔偿被害人覃某损失费1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武营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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