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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情暖困难申请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4-02-12 13:47:14
司法救助申请执行人 本网讯(周军 向红卫) “谢谢你法官,这么冷的天,你们还专门给我送钱来,太感谢你们了!”申请人老赵接过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交通速裁法庭向法官送来的救助款,感动得热泪盈眶。 2月10日,弋阳县人民法院交通速裁法庭向法官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将多方筹措的司法救助金50745元送到当事人老赵手中,以解困难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1年11月,老赵骑电瓶车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伤情为左侧颞叶硬膜下脑挫裂伤并血肿形成,住院45天,用去医疗费108242.53元。经鉴定为四级伤残。老赵遂将饶某起诉至弋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车主饶某赔偿老赵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74028.1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饶某迟迟未能履行义务,老赵只好又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案款一直未能给付,案件也一度陷入了僵局。由于落下了终身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里也失去了经济支柱,这对家庭本来就十分困难的老赵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时间一天天过去,为了能够尽可能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两方家庭的实际状况,为了最大限度帮助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及时启动执行救助机制,经过多方协调,终于为老赵争取到了5万余元的司法救助款,并及时送到他的手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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