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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司法救助金送上门 解民忧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4-01-21 11:43:11
执行法官为老人上门送司法救助金 本网讯(覃子颜) 1月17日清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廖黎明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中里乡平安村平安屯苏家丰老人的手上。81岁的苏家丰老人泪眼朦胧,连声感谢:“谢谢人民法官,谢谢人民法院。” 16年前,苏家丰老人的儿子在一起故意伤害事件中死亡,苏家丰老人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赔偿部分33505元。执行人员通过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出来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没有履行能力。而苏家丰老人现已81岁,没有劳动能力,家中生活困难。案件的长期执结不能,让他无法放下心结,多次来信、来访。针对苏家丰老人的上述情况,港北区法院为其申报了司法救助金,在救助金申请成功后,执行局的廖局长亲自带队为其送上救助金20000元。 近年来,港北区人民法院的民生案件逐年增加,同时执行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一些民生案件执行中,仍遇到不少困难。在一些案件的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是生活困难的残疾弱势、特困群体,而另一方被执行人又确无履行能力。为有效预防因执行不能而激化的社会矛盾,该院坚持以人为本、真情为民,积极争取贵港市委政法委、港北区委政法委的支持,建立健全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制度,给予特困申请执行人救济帮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真正实现公正司法、执法为民。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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