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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为筹毒资菜场盗窃千余元获刑7个月
发布时间:2014-03-20 15:51:31
本网讯(彭振林 王永军) 一瘾君子为筹集毒资,光天化日之下竟窃取他人钱物。近日,湖北省潜江法院以被告人盛才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4日16时许,被告人盛才亮因吸毒无资金,便在潜江市园林办事处菜场附近,趁张某不备,用随身携带的镊子盗得张玉上衣口袋内的现金1312元。张某发现被盗后,即找盛才亮追回现金1312元。此时,潜江市公安局民警巡逻至此,张某报警后,公安民警即对盛才亮传唤讯问,盛才亮如实供述了其扒窃张玉财物的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盛才亮为图不法经济利益,在公共场所扒窃公民财物,其行为己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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