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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漂”为筹毒资游泳上船行窃获刑七个月
发布时间:2014-03-14 09:28:36


    本网讯(钟贵先 程君)  为筹毒资,竟不惜冒生命危险半夜潜游爬上停泊在江边的船舶行窃,让众船家叫苦不迭。3月12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梁国勇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吸毒成瘾的梁国勇为了购买毒品,打起了停泊在郁江边船舶的主意。2013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其携带绳子,游泳窜至桂平市白沙镇车渡码头旁陆某的旧客船,盗窃了船上的两只电瓶和柴油17.4升;后又窜到该船旁边的蒋某的沙船上,盗窃了沙船上的柴油8.7升。销赃得款283元。

    同年10月3日、5日凌晨,梁国勇以上述方法两次游至停泊在该片水域的黄某船上,分别窃取了船上的柴油29升、废旧铁块,销赃分别得款150元、160元。经鉴定,梁国勇盗窃物品总价值人民币1516元。2013年10月17日,梁国勇因吸毒被桂平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拘留期间其主动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国勇为筹毒资而盗窃,酌情从重处罚;其在行政拘留期间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以自首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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