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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多次盗窃电缆销赃牟利 8人被诉受审
发布时间:2014-03-19 14:01:42
本网讯(罗杰) 2014年3月18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谭桂军等八名被告人涉嫌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被告人谭桂军等人在2013年2月20日至4月6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2起,盗窃电缆价值33万余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20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谭桂军伙同韦后业、韦后问等人乘坐韦后问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窜到来宾市铁北路交叉路口往柳州师专来宾校区铁北路2号施工变专线附近,谭桂军、韦后业、韦后问等人用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将埋在电缆线上面的泥土铲开后,用钢筋钳将电缆线剪断,在以同样方法将另外一头的电缆线剪断后,将电缆线拖出地面用美工刀拨开表皮。在将剪断的90米铜芯电缆线卷好后装上车拉回韦后业处藏匿。第二天谭桂军、韦后问将盗窃的90米铜芯电缆线卖给陈永锋。经估计:被盗的90米铜芯电缆价值人民币36000元。 尝到甜头的谭桂军等人此后窜到铁北路、华侨大道、来宾市体育馆附近、市人民医院附近、平西小学附近以类似手法作案11起。所盗得的铜芯、铝芯电缆线拉到陈永峰或江学参处销赃。 公诉机关认为,谭桂军等五名被告人构成盗窃罪,陈永锋等三名被告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并提起公诉。 庭审至下午二时许结束,法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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