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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在群众心里的“暖心树”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侧记 作者:陈国平 发布时间:2014-03-12 10:38:57
2014年3月11日,春雨如酥,顺带着料峭春寒,静静悄悄的拥抱着宜春这座美丽的城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慈化法庭两名法官带着锄头和树苗,在刘老汉的带领下来到他去年被烧毁的山林。 “老汉,你这山怎么烧掉了呀?”慈化法庭庭长殷京生在下乡返程路上正好碰到灭火回家的老刘。 “今年天气太干燥了,一个冬天有没见到几点雨,山火就容易在这样的时节里窜出来,可惜了我这山上的刚成林的杉树了……” 2013年的宜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暖冬,这给习惯了四季分明的村民带来了不小的惊讶和担忧,不见了古谚里“瑞雪兆丰年”的福瑞,多了是来年春耕虫害的担忧,更为迫切的担忧是临近春节时四处蹿出的山火,从一个山头烧到另一个山头。灭火的队伍一批又一批,村民们连同当地乡镇干部为了扑灭山火经常是连轴转。 袁州区法院的干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碰到了回家的刘老汉,看到被焚烧的山林和一头黑灰的老刘,庭长殷京生的心中就萌生了一个心愿:来年的春天,要让这片山林重见新绿。 2014年开春,似乎是去年蕴藏了一个冬天的雨水,全部要在这个春天娓娓归还。正是植树好时候!袁州区法院的两名干警带着去年的心愿,在全院干警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趁着植树节到来之际,与当地的村民一同扛起锄头爬上山,种下一颗颗树苗,践行着“实施一次人人为百姓做好事”的活动号召。 近日,袁州区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由该院院长况柳根同志领导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带领全院干警相继开展一系列的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首先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会,然后由活动办公室制定了《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该方案详尽的阐述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活动目标以及活动内容等问题,提出了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丰富“自选动作”的要求。其中“自选动作”要求做到“八个一”,即开展一次积案大清理,组织一次便民大走访,实施一次人人为百姓做好事,开展一次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组织一次学习体会交流,举行一次重温党的誓词,开展一次进园区、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组织一次案件质量大评查等活动。本次植树活动正是该院干警在“规定动作”之外开展的一项“实施一次人人为百姓做好事”的自选动作。 “去年我碰到老刘时,看到他正好从山上下来,满脸的黑灰在汗水的浸泡下牢牢的贴在他脸上,但是这也遮不住他脸上的忧愁,当时我就想来年开春时一定要帮他做点什么事”,该院法官殷京生说道,“今年雨水很足,是种树的好时候,老刘准备把烧毁的山重新种上树,我也就顺便帮帮忙,算是实现当时自己对自己的承诺了吧”。事后刘老汉非常感谢法院的干警,他握住殷京生法官的手说“谢谢你们咯,这边是最偏远的乡镇,你们办案那么忙,平时看你们为了老百姓跑来跑去,真是辛苦你们了,这些树种下去了,我这心也就踏实了……” 目前,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有序展开,相信类似亲近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的暖心事件将不断涌现。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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